□立 青
近日在蘇州、常州、無錫等多地發生的“校園有毒塑膠跑道”新聞事件受到普遍關注,其實,一直以來,國家對塑膠跑道的標準和限制都有明確規定,顯而易見,此次“毒跑道”之所以會進入校園,源于監管部門失責。
據媒體報道,對于建設塑膠跑道,教育部早就有規定,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標準,嚴格管理、認真檢測,杜絕偽劣產品進入學校。顯然,塑膠跑道并非“沒人檢測”,只是相關監管部門水平不夠,業務能力不足,所謂的檢測行業空白,或許只是借口而已。退一步說,即使真沒有國家標準,那么環保、衛生、住建、質監等相關監管部門就可以不作為、不擔責了嗎?很明顯,這樣的借口不攻自破。
一條塑膠跑道從建設到啟用,在技術指標、施工建設和驗收等關鍵環節,都有著嚴格的規范。學生的健康和安全,需要相關部門各負其責,盡心盡力,缺一不可。針對此次事件,筆者覺得,首先,當務之急,監管部門應盡快聯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,對發現的問題立即整改;其次,要對涉事生產企業進行查處,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;再者,主管部門要嚴格把關,今后對項目的招投標行為要進行監督,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。
此次“毒跑道”事件,既是一個教訓,更是一個提醒。但亡羊補牢,為時未晚,唯有多措并舉,真抓實改,才能給家長一顆“定心丸”,還孩子一個健康安全的校園環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