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為政之要,莫先于用人”。市委新出臺的干部干事創業“三項機制”,放寬“容人之量”,為奮斗者“放好樣”,為敢闖者“亮綠燈”,為敢干者“兜底線”,這不僅是政治理念上的成熟,更是我市在深入推進新一輪解放思想中的生動實踐。
改革發展是一個“摸著石頭過河”的過程,同樣也是思想解放的過程,必然會碰到錯綜復雜的矛盾,先行先試的“探路者”難免會遇到前所未見的情況,也避免不了會有走錯路的時候。此時如果沒有相應的容錯免責制度,對犯錯的干部不分情形、不論緣由實行“一刀切”,不僅會消解想干事、能干事干部的積極性,甚至還會讓其走向“怕困難、怕出事、怕犯錯、怕擔責”的“無為之谷”。
當然,有人會擔心,容錯糾錯機制在執行過程中,是否會成為某些人逃避責任的“保護區”。通過深入了解“三項機制”內涵,我們發現,容錯糾錯機制是與鼓勵激勵機制和能上能下機制相互銜接、相互配套設立的,它們之間形成了一套比較科學、較為成熟完備的制度鏈條。容錯絕不是無限度的寬容與放任,也不是可以任性亂來的借口;在容錯的同時讓干部認識到錯誤,進而找到糾錯的方法,真正實現以“容”促“糾”,做到容錯糾錯不縱錯。容錯糾錯機制是敢闖敢試者的“定心丸”,也是改革創新者的“穩壓器”。
為創新者容錯, 旨在激發奮勇向前的使命感。奮進新時代,“步子”邁入了新時代,“腦子”有沒有跟上來,是我們要解決的核心問題,黨員干部既要甘當實干型“闖將”,更要爭當思考型“尖兵”。只要你敢闖敢干,為新問題、新情況提出全新思路和措施,市委堅決旗幟鮮明地為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,讓真正的改革創新者放手闖、大膽干,切實鼓勵大膽探索者、寬容改革失誤者、鞭策改革滯后者,推動形成激勵改革創新的順暢環境、良好氛圍和愉快心情。
為擔當者容錯,旨在保持爬坡過坎的壓力感。什么是新時代的新擔當?對黨忠誠、為黨分憂、為黨盡職、為民造福的政治擔當,時不我待、只爭朝夕、勇立潮頭的歷史擔當,守土有責、守土負責、守土盡責的責任擔當。要讓更多敢擔當、善作為的干部涌現出來,就必須旗幟鮮明樹立重實干重實績的用人導向,堅持優者上、庸者下、劣者汰,對個性鮮明、堅持原則、敢抓敢管、不怕得罪人的干部,符合條件的要大膽啟用、積極培養、壓擔使用。
為實干者容錯,旨在增強干事創業的責任感。撲下身子沖在一線者,就是那些起早貪黑的忙碌者、不求回報的實在人、無私奉獻的務實派,就是關鍵時刻能豁得出去、危機時刻能沖得上去的“拼命三郎”。實干者的符號永遠是:撲下身子能任勞任怨,沖在一線能擔當先鋒,當主角能領銜唱好戲,當配角能精謹干成事。建立容錯糾錯機制,就是要為他們提供精神休整的“避風港”、物質裝備的“補給站”,讓他們在新征程上勇立潮頭唱大風,消除顧慮沖在前。
實踐證明,對信仰有敬畏,對百姓有感情,對責任有擔當,無論身處何時何地都是大舞臺。從摸著石頭過河,到不斷試錯探索,改革開放40年的經驗表明,許多成績的取得都伴隨著試錯糾錯的過程。市委“三項機制”的建立和完善,就是從用人機制的“風向標”上發出積極信號,讓奮勇向前的“闖將”流汗不流淚,讓攻堅克難的“猛將”受益不受傷,讓善作善成的“干將”吃香不吃虧。
重錘敲響鼓,聲音更長遠。我們堅信,市委“三項機制”這把激勵之錘,定會激蕩廣大干部“聞鼓而動”的堅實步履,團結帶領全市人民投身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新征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