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時我24歲,是紐約大學(New York University)的大四學生。當時,我計劃在畢業后攻讀法律和商業學位,因此根本沒打算找工作。我走進學生中心去買一瓶蘇打水,結果發現那里擠滿了學生,個個穿著正裝,打著領帶,穿著鉛筆裙,手里拿著一疊簡歷。很明顯,我一不小心走進了一處招聘會現場。前來招聘的都是了不起的公司,而我卻穿著牛仔背帶褲,腳蹬運動鞋,頭上圍了一條頭巾,因為我那天早上沒洗頭發。我想悄悄穿過大廳的時候,一位招聘高管伸手攔住了我。他說:“你好,我叫湯尼R26;麥肯森。你想來IBM工作嗎?”我回答說:“不了,謝謝。我只是想從自動售貨機里買一瓶可樂。”